9月26日消息,一起惠獲悉,從10月1日起,Flipkart和Myntra等印度電商平臺的中小型賣家,在收到平臺支付的消費者付款時,將需要額外繳交1%的TCS(tax collected at source,源頭征稅),并將其存入政府,即使他們的品類屬于GST稅豁免范疇,這些條款旨在檢查電商賣家偷稅漏稅行為。
一般情況下,任何貿易商在電商平臺上面銷售產品需要繳納1%稅費,如R先生在Flipkart這個電商平臺上收到10000盧比的訂單(含稅價格),那么Flipkart僵扣除100盧比的稅。
TCS規(guī)定的貨物和適用的稅率
賣家向政府支付TCS的日期
據悉,該條款的執(zhí)行時間原本是從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,但由于業(yè)界對合規(guī)負擔的加重表示反對,因此延遲到9月30日實施。
據一起惠了解,賣家在以下情況,會免TCS稅:
1、符合條件的商品用于個人消費;
2、買方購買貨物用于制造,加工或生產,而不是為了交易
據了解,印度的GST(商品和服務稅)堪稱世界上最復雜的增值稅制度安排,與大多數國家實行的由中央(聯邦)政府統(tǒng)一征收的單一制增值稅不同,印度為保證各邦(中央直轄區(qū))利益,采用了“雙軌制”GST,即中央政府和邦(中央直轄區(qū))政府各自征收自己的GST,由此導致印度GST有四種類型:中央GST(CGST),邦GST(SGST),中央直轄區(qū)GST(UGST)和綜合GST(IGST)。
對邦內貨物和勞務提供,由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分別征收中央GST和邦GST;對中央直轄區(qū)內的貨物和勞務提供,由中央政府和中央直轄區(qū)政府分別征收中央GST和中央直轄區(qū)GST;對跨邦(中央直轄區(qū))交易,由中央政府征收綜合GST,實際上是中央GST和邦GST(中央直轄區(qū)GST)的綜合。
另外,與大多數國家相比,印度簡易征收制度限制條件多。在印度,增值稅納稅人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對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實行簡易征收制度是增值稅征收管理中通行有效的做法。大多數國家都只用上一年度的營業(yè)額來確定劃分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無其他限制條件。
正是由于上述附加限制條件,導致目前印度符合小規(guī)模納稅人條件的700萬戶納稅人中僅有10萬納稅人選擇成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從事跨邦交易和通過電子商務運營商平臺提供產品的中小微企業(yè)還享受不到簡易征收制度的好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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