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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規(guī)定免稅進口半年限6次 跨境通道遭堵?
一起惠2017-06-08 09:16:41424 次

6月7日,“個人自用”是跨境直郵合理避稅的其中一項優(yōu)勢,但最近臺灣卻準備開始限制利用“個人自用”的跨境交易商業(yè)行為了。

中國臺灣財政部關務署表示,臺灣已設立進口次數(shù)頻繁認定原則,經臺財關字第1061011007號令公布,從今年7月1日起,免稅進口次數(shù)每半年直郵6次。

中國臺灣財政部關務署指出,7月1日后,免稅進口次數(shù)計算分為上下半年兩個周期,上半年起算時點為1月1日,下半年起算時點為7月1日,各周期免稅進口次數(shù)逾6次者,第7次進口即應課稅,并于各周期結束重新起算免稅進口次數(shù)。

中國臺灣財政部關務署補充說明,進口次數(shù)頻繁認定原則之政策目的,在防范部分進口人以商銷為目的,欲濫用低價免稅限額優(yōu)惠規(guī)避稅這種頻繁進口行為。而中國臺灣財政部關務署認為,一般民眾于半年內6次免稅進口之合理自用范圍內,所以“個人自用”實際上并不受該新措施之影響。

據(jù)了解,本次免稅所免得主要指“關稅”。在中國臺灣,目前征收關稅方式分3種:

1.從量稅-進口貨物關稅之課征,按數(shù)量(包括重量或材質等)及每數(shù)量單位之完稅額計算,公式為:關稅=單位完稅額×數(shù)量。

2.從價稅-進口貨物關稅之課征,按其價格及稅率計算,公式為:關稅=完稅價格×稅率,一般進口貨物大多按從價稅課征關稅。

3.復合稅-在同一稅號內,同時并列從價稅率及從量單位完稅額,採從高課征。

而為落實執(zhí)行進口次數(shù)頻繁政策,目前中國臺灣已于本年3月積極宣傳快遞報關業(yè)者應詳實申報收貨人姓名及地址資料,為了針對申報姓名及地址不完整情形,將加強查核委任書。

對于本次政策,可能會影響的是把臺灣作為目標市場的商家和平臺。其中,目前涉及臺灣市場的大平臺主要有針對泛東南亞市場的Shopee和近年來開始大力發(fā)展港澳臺和東南亞市場的天貓國際。其中,阿里也曾強調中國臺灣為其實現(xiàn)買全球賣全球計劃的重要市場之一。

去年11月阿里發(fā)布的截止9月30日的季度財報中明確指出,2016年雙11阿里開始讓其海外商戶把產品銷往中國大陸外的地方,其中,中國香港和中國臺灣為該計劃的最先登陸的兩大市場。

當然,給“個人自用”設限額的并不只有中國臺灣地區(qū)。在去年中國大陸也實施了海淘新政,針對跨境電商通關模式(即繳納跨境電商稅),消費者單次消費不能超過2000元,全年不超過20000元,但對于走郵包模式(繳納行郵稅),暫時卻沒有限額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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